“绿化总动员”怎能变成自娱自乐?
近日,四川洪雅发出秋季绿化工作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部分人员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认为采用行政手段方式来倡导,让“好事”有点变了味。(《华西都市报》10月22日)
栽花弄草,的确是颇具雅兴。对于四川洪雅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干部们来说,是否能胜任这样的雅兴,恐怕不仅是个人生活的情调,而不得不要成为一门胜任本职岗位,迎接上级监督检察的必修课了。这不,洪雅的绿化动员令,不仅连干部职工自家的阳台和院子都不放过,甚至细化到了每人“至少两株”的任务量,就连绿化植物的品种也被限定为“三角梅”。如此事无巨细的绿化动员令,的确是颇具可操作性,监督起来也更是毫无扯皮的空间。
的确,想干成大事,当然首先要善于动员工作,假如能够有效调动起一切可能的力量,那么,距离成功其实也就只剩一步之遥。不过,当“绿化总动员”成了对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编职工干部的硬性摊派,甚至上纲上线到通报处罚的高度时,看似声势浩大,实则并不靠谱。
强制性摊派绿化任务的效果如何,其实并非没有先例可以借鉴。植树节的植树任务,很多也似乎通过摊派,也有着明确的数量指标。不过,这种并非出于自愿的强制摊派任务,既然“上面只管形式,下面只管糊弄”,其实早已注定了虎头蛇尾的宿命,“种得多,管得少,活的更少”,更将是在所难免的尴尬。
其次,种花养草,的确能够陶冶心性,但是,要想确保自家阳台和庭院的花草长得生机勃勃,其实并非易事,莫非为了应付监督,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们可以放下本职工作,先去胜任家庭园艺师的岗位不成?更何况,自家的阳台和庭院究竟种什么花,养什么草,本该是人家的个人自由。绿化这事儿也只需因地制宜,而不必有太多的限制和禁区。然而,当“三角梅”成了绿化总动员的唯一指定品种,究竟是经过了精挑细选,还是出于某人的最爱,倒是需要被打上个问号。
最后,当“绿化总动员”的地点居然仅仅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自家阳台和庭院,其受益者其实不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本人而已,广大公众不仅很难从人家的阳台和庭院里分享绿化率提高的快感,监督更是无从谈起。如此“绿化总动员”,不过又是在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