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去哪呢?我虽然之前是肇庆地委常委,但工作都是在罗定县委,没怎么在地委工作,于是还是决定回肇庆去,以肇庆地委副书记身份开展工作,但仍挂着省委书记的头衔。
高要农民引起全国热议
陈志雄承包鱼塘曾被指资本主义经营,引起全国大讨论。一位领导还给任仲夷写信,要求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
我在肇庆地委工作时,出现了引起全国讨论的陈志雄承包鱼塘事件。
高要县农民陈志雄是个养鱼能手,他经营的鱼塘平均每亩产量比生产队的鱼塘高一倍半到两倍。他和妻子从1979年开始承包集体鱼塘养鱼。他承包后,鱼产量大增,本人收入大增,他所在的生产队集体收入大增。1979年,陈志雄的年纯收入3100元;1980年,他的纯收入增加到7250元,与此同时,生产队的收入也显著增加。邻近另外一个生产队有33亩鱼塘,过去派几个劳力管理,一年最多收鱼6000斤,扣除成本和各项开支,年年亏本。1980年下半年,陈志雄承包了这个生产队的33亩鱼塘,仅半年就产鱼一万余斤,生产队不花一分钱,不出一个工,就净收入承包金4500元。
没想到,陈志雄承包鱼塘无意中却引起了一场大争论,从《南方日报》报道到《人民日报》开辟专题讨论,各种各样的意见争相出笼亮相,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报》二版头条位置发表了一篇题为《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的调查报告,并以“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为总标题,开辟了一个专栏,进行了为时三个月的讨论。尤其是围绕雇工问题的讨论最为激烈。因为1980年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准雇工。”而1981 年陈志雄因承包鱼塘雇了5个工人。
在讨论中,很多人认为,陈志雄雇工也不算剥削,因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劳多得,是无可非议的。也有人上纲上线,认为按照马克思《资本论》论断依据中“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按马克思的计算,在19世纪中叶,雇工八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而超过八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被视为资本家。“七上八下”成了当时一条颇为有趣的界线,陈志雄没有超过八人不算剥削。
就在《人民日报》的讨论开始后不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华南师范学院有两个工作人员专程到陈志雄所在的沙浦公社做调查,用“左”的观点写了篇调查报告,观点是“陈式承包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脱离集体统一经营,已不属集体经济内部责任制性质,而成为资本主义经营,弊多利少,应予限制”。两位作者认为“陈志雄的经营方式同旧社会(资本家)实在没有什么差别”。这篇调查报告后来刊登在广东经济学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出版的《经济问题笔谈》 1982年第1期。这份调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用过去习惯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之后,一位新华社记者以这份报告为根据,写成《广东沙浦公社出现一批雇佣劳动基础的承包大户》一文,刊登在1982年1月17日出刊的《国内动态清样》上。适逢国家农委召开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讨论会,这篇文章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尽管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国务院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的批示都是温和、商讨的口气,但也有一位领导同志给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写了封信,信中说,“我个人认为,按这个材料所说,就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作出明确规定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事关农村社会制度的大局,故提请省委考虑。”
这封信发出后,掀起轩然大波,由省到地,由地到县,一层层讨论。任仲夷立即通知省农委杜瑞芝组建调查组,再赴陈志雄所在地进行调查。4月22 日,广东省委将《关于陈志雄承包经营的情况报告》送到国家农委。报告列举的事实与过去的调查基本相同,但与广东社科院那两位工作人员写的调查报告在观点上却有明显不同,报告认为这种承包方法和经营方式,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比原来“吃大锅饭”的集体经营要好,同时强调这是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效益。
广东省农委的调查报告,一方面同意“要坚决纠正”陈志雄等承包大户存在的问题,同时又提出“对推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应当从总结经验教训上去解决,并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和限制,不宜采取通报批评的办法”。也就是否定了“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的提议。由于得到省委的支持,陈志雄的承包一再扩大,后来因面积过大经营不善而效益不佳。然而,农村承包却像放开了闸门的洪水无法阻挡。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明确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省委开的口子,给了个体私营经济一个生存发展的空间,经过历史的检验,广东省委的这个口子还是开得对的。
群众推动粮价放开
省委就要求中央放开粮食价格。起初国家不同意,省委无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它干去吧,慢慢地全省也就铺开了
[粮食价格的放开是广东领先全国走入市场经济最为重要的一步。1993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取消粮簿,告别延续近40年的粮食统购统销的传统体制。1985年,郭荣昌回到省委任副书记主抓农业,对广东粮价的放开过程比较熟悉。]
粮价放开,是广东突破价格难关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代表作,不仅持续时间长,影响面大,所招致的指责和批评最多,也是难度最大的一场变革。
我们把广东粮价尝试放开的试验田选在深圳,主要是借助深圳特区的政策优势,放开统购的政策口子,并开始了逐步缩小统购统销的范围。广东粮价在全国第一次挣脱高度统一管理,在深圳出现了“双轨制”。
1985年,我们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粮油由购销倒挂改为购销同价,合同订购以外的价格放开,实行自由购销。粮价在广东放开的面积加大,力度加大。市场上粮食价格与价值的关系逐渐接近。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期间,中央领导同志曾找参加会议的广东省领导林若、叶选平和杨德元谈话,特别谈到粮食问题,说在广东城乡粮价拉平的可能性比较大,通过征收特产税去补贴,公购粮任务可以不动,但粮食价格也可以放开。考虑广东作为试验区,广东自己的问题不大,而对内地的影响则要研究。到了1988年,广东曾想将粮价在全省放开,但中央认为粮食价格全面放开,对内地影响太大,不同意我们这样做。于是我们就首先放开了食油的价格,并取消了居民供应的定量,这一下,仍然震动全国。后来,我们逐步放开粮食价格。广东开放粮食市场,邻省的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的粮食大量流向广东,车运的、肩挑的,什么运输工具都用上,当地领导堵也堵不住。对广东意见非常大。1993年4月后,广东在全国率先放开粮食的购销和价格,取消粮簿,告别了延续近40年的粮食统购统销的传统体制,使粮食的购销走上了市场调节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