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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 农民仅两种情况下可享受购车补贴

发布时间:2009-03-12  来源:新闻晚报
摘要:从今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但相应的补贴和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公布。
  从今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但相应的补贴和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公布。

  消息人士透露,汽车下乡细则已经部分敲定,农民购车可享受车价的10%补贴,大约每车补贴3000至4000元。具体办法与“家电下乡”类似,农民到指定地点购车后,持 “补贴专用存折”并凭相关发票到指定地点领取。细则同时规定,农民仅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享受购车补贴:一是新购微型客车可直接补贴,二是报废轻卡(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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