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消费维权意识亟待提高
近期,江都消保部门对近两年来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了梳理。在涉及食品消费的234件投诉中,城镇居民投诉占232件,农村消费者投诉仅有2件。而实际上,城镇食品安全状况要远远好于农村。由此,消保人士认为,农村消费者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尚有欠缺。
究其原因,一是习惯使然。长期以来,在农村,从经营者到消费者,都习惯以“人吃了有没有问题”为标准来判断食品质量的好坏,对食品内在质量要求普遍不高;二是环境影响。农村消费市场相对较小,消费者与经营者多为同村、同庄熟人,甚至还沾亲带故,即使遇到食品消费纠纷也多是自行解决;三是能力制约。农村食品消费群体主要以老人和儿童为主,这部分人购买能力、辨识能力、维权能力均十分有限,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目前,江都消保部门已在食品经营户中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建立了进货验收制、索证索票制、退货召回制等制度。但在广大的农村,小规模经营户执行制度还未到位,销售过期或到期、假冒伪劣等食品的现象仍然存在,农村消费者食品消费维权意识的缺失,更为不法经营户增添了胆量。
为此,基层消保人士建议:全社会加大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媒体开辟“食品监督专栏”,请专业人员介绍维权知识、分析维权案例,组织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走进媒体,进行综合信息发布,通报食品安全形势,介绍合理饮食常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开展信息员轮训、适用新技术推广、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将培训工作延伸到各镇、各村;构建全民监管网络。实施“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三网同建工程,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镇级食品安全办公室、村级消费维权站、镇村连锁超市等形式,激发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强农村消费维权规范化建设。积极建站设点,实施消费维权联络员、消费争议和解等制度,做好对新兴行业和新的消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调查研究,依法受理、调处辖区内的消费投诉纠纷,查处消费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农村食品消费维权意识亟待提高
发布时间:2009-04-03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摘要: 近期,江都消保部门对近两年来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了梳理。在涉及食品消费的234件投诉中,城镇居民投诉占232件,农村消费者投诉仅有2件。而实际上,城镇食品安全状况要远远好于农村。由此,消保人士认为,农村消费者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尚有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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