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整合土地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热朝。许多农民以转包、分包、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他们因此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偿到了诸多甜头。但在流转中亦出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例如:有的流转不报告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有的只是口头协议便成;有的甚至导致耕地改变农业用途;有的价格不尽合理等等。这样会使管理失控,日后产生纠纷,失地农民生存困难留下了隐患,我们不可掉以轻心。为此,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各农民农地流转合同。指导、引导农民正确行使农地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国家工商总局即将拟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当以《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业部发布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依据,综合流转中的经验,将家庭承包的荒山、林地一并纳入流转内容,并拟制出长久和短期两种流转合同范本,以便流转双方参考使用。
三.农地流转在五年以上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除强制规定不得改变耕地农业用途外,当事者双方可参照范本或协商条款签订。合同书不得少于五份,双方各持一份,送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地流转管理机构一份。
四、县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当以扩大职能,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其具体为负责本辖区内农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按林地、荒地、良田分类、参照各时期的价格因素,对流转收益进行评估,拟制出指导性价格,供流转双方参考。
五、加大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由于经营权的流转,今后调剂土地也成为不可能。为使新增人口、缺地农民有生活保障,国家应当专门或在社会保险法中设立农民保险制度。
六、县级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建立农地流转农民登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失地农民发布就业信息,培训农民再就业技术,指导农民就业。
总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既给农民带来了商机,同时风险并存。各级政府当及时制定出较为规范的农地流转配套法规,使农地流转有序合法进行,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雷波人民法院 赖基仁)
时评:农村土地流转 规范在即
发布时间:2009-04-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摘要: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整合土地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热朝。许多农民以转包、分包、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他们因此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偿到了诸多甜头。但在流转中亦出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相关阅读:
最新资讯
其他人正在看……
- ·“家庭农场” 符合农业发展需要
- ·我国石漠化土地面积首次由增加向净减少转变
-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 ·中国现代农业的信息化之路
- ·城镇化节约而非浪费耕地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路径及政策重点
- ·粮食收购价格持续下跌 种粮大户不敢存粮
- ·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扩大 农民全价购机直补到卡
- ·我国村庄空置面积超过1亿亩
- ·国土部: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杜绝暴力征地
- ·2014年或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 ·2013年全国枸杞干燥技术推广示范活动暨农产品干
- ·凝聚起建设种业强国的向心力 产业利好的政策驱
- ·第十五届江苏国际农洽会9月下旬举办
- ·收秋种麦有了“主心骨”
- ·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超城镇居民2.7%
- ·专家预计2050年中国粮食生产潜力年增1.6亿吨
- ·农业生产形势:夏粮长势良好 春播进展顺利
- ·转基因专家获世界粮食奖的意义
- ·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将近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