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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加班不得超3小时 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

发布时间:2009-07-16  来源:南京日报
摘要:南京最近高烧不退,今起步入三伏。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出通告,要求企业加强防暑降温,调整好高温下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最近高烧不退,今起步入三伏。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出通告,要求企业加强防暑降温,调整好高温下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执行标准工时的企业,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企业安排加班应与工会、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违反规定,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作者:顾雯 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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