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7月27日消息(记者陈定川)福建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日前共同制订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规定,施工企业在前一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不能在福建承包政府投资工程。
此外,承包商在申请进入名录前一年内,如果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商工程款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者施工企业不能进入省级预选承包商名录,即无法拿到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
福建拖欠农民工工资者不能参加政府投资工程
发布时间:2009-07-27 来源:中国广播网
摘要:福建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日前共同制订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规定,施工企业在前一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不能在福建承包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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