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李丽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乳制品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切实保护奶农利益,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再次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09年12月底。贴息率仍按此前规定的3.105%执行。
2008年9月,财政部研究出台了《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政策期限暂定3个月。2009年初,财政部将原定的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至2009年3月底。经过此次政策延期后,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已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5个月。
中央财政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期限
发布时间:2009-07-29 来源:人民日报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乳制品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切实保护奶农利益,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再次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09年12月底。
相关阅读:
最新资讯
其他人正在看……
- ·我国农业每年产1.4万亿斤秸秆 综合利用待提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96号
- ·农业部要求及早部署春管春耕备耕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5号
- ·农业受益政策红包 看好种子饲料疫苗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农产品市场公共信息服
- ·工商总局发文促进农产品流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 ·农业部:制订工商业投资农业准入政策
-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 ·财政部印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意见
- ·农业部公告 第2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27号
- ·关于提高2013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通知
- ·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 将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
- ·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04号
- ·关于印发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