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就业困难人员可获社保补贴
根据规定,厦门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的办法。
其中,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如下: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经人事劳动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人申请社保补贴。经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就业,经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两项的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
公益岗位: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工资性补贴
根据规定,对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交通协管员、门卫、保洁、保绿等)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工资性补贴。工资性补贴标准为当年度全市最低工资的50%。每个季度终了后,由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区向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上一季度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社保补贴或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首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年龄。
技能鉴定: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根据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首次通过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技能鉴定,取得 《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向鉴定机构所在地市、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其中,初级工职业鉴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20元/人、中级工职业鉴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元/人。
厦门拨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2)
发布时间:2009-09-02 来源:新民网
摘要: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就业支出。具体如下: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经人事劳动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阅读:
最新资讯
其他人正在看……
- ·四川合江力促农民工创业就业
- ·让“医保”的阳光更好地温暖农民工
- ·鲜有农民工持职业资格证上岗
- ·乌林乡完善机制 大力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
- ·中国2.5亿农民工群体调查:看不到未来
- ·三季度安徽全省860万农民工出省就业
- ·带薪休假 别忘了农民工
- ·东港市劳动就业局扎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 ·贵州铜仁今年吸引12万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 ·滦县就业局当好“娘家人” 让民工安心放心舒心
- ·广西工会开展技能培训促农民工就业
- ·景德镇市搭建服务平台以创业带就业
- ·西安五成农民工希望五年内落户城镇
- ·丹凤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 ·涨薪也留不住农民工流动的脚步
- ·苍梧:“筑巢”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 ·解读|山东:农民工2015年实现同工同酬
- ·息烽县为返乡农民工积极搭建创业就业平台
- ·改革开放后“打工潮”兴起背后的深层根源
- ·团黔东南州委“内外结合”服务青年农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