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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

发布时间:2009-09-09  来源:三农在线
摘要:■统一缴费标准 ■统一补贴标准 ■统一医保待遇 天津医保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 三个缴费档,自由参与,政府分别补助41%、54%和73%,困难群体全额补助 从9月1日起,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专家分析指出,这项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打破了城
        ■统一缴费标准 ■统一补贴标准 ■统一医保待遇

        天津医保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 

        三个缴费档,自由参与,政府分别补助41%、54%和73%,困难群体全额补助 

        从9月1日起,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专家分析指出,这项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打破了城乡居民二元户籍界限,在天津全市范围内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方面享受统一制度,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的一体化,农民和城市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天津广大农民能从这一个基本医保制度中得到哪些实惠,该制度如何与天津农民参加的“新农合”政策相衔接,记者进行了有关采访。 

        不同于新农合区县统筹 全市统筹更具优势 

        天津市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参保范围为:凡符合原“新农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大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农村在学的学生儿童,随学校、幼儿园集体参保;二是在家庭中养育的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或没有入学的学龄儿童,随家庭在村委会登记参保;三是年满18周岁的全部成年居民。 

        就城镇居民而言,有两类居民可以参加: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不具备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老年人。二是年满18周岁,男不满 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已经不在学校就读,暂时未就业或实现了灵活就业,但未参加天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等等。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项新政要求天津各区县财政进行补贴,对区县财政水平要求较高,因此除个别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区县明年仍继续实施“新农合”外,其余区县农民都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比较新农合区县统筹,“一区一样,一县一策”的政策,新政策是“全市统筹”,优势非常明显:总的筹资金额明显加大,保障能力和补偿水平大大提高;突破了在所在区县看病的限制,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医院就医,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报销补偿标准;以前有的区县开展了门诊统筹,有的未开展,新医保统一执行门诊报销政策,农民可得更多实惠。 

        为覆盖全市百姓,天津市对从事小时工、计时工,又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也做了充分考虑,据介绍,由于这部分人员职业稳定性差,收入不固定,为保证这些人也能够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在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天津打破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界限,将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成年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凡18岁以上,不在学又未就业或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天津城乡居民,都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 不区分城乡户籍身份 

        天津市此次城乡居民医保在制度安排上就打破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户籍界限。在个人缴费标准,城乡统一提供了三个缴费档:一档为每人每年56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20元。也就是说,经济状况较弱的城市居民可以选择较低档次(220元)参保,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村居民也可以选择较高档次(560元)参保。 

        此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政府补贴标准上是完全一样的。上面说的三个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多的,政府补贴额高,个人缴费低的,政府补贴额低。具体标准是,一档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占41%;二档为35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占54%;三档2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占73%。另外,对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统一医保待遇 只与缴费档次挂钩 

        在医保待遇上,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也完全一样,实行医保待遇与缴费档次挂钩(学生儿童除外)。缴费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也不同。 

        具体内容有:第一,住院起付线一样,所有参保居民一年只交一次起付线。一级医院没有起付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 

        第二,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一样,只与缴费档次挂钩。具体标准是:一档56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档3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 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档22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 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 

        第三,门诊报销比例一致,只与缴费档次挂钩。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同为3000元。一档560元,报销40%;二档350元,报销35%;三档220元,报销30%。 

        第四,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门诊特殊病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目前有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本报记者 王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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