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张航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该局组织起草了《郑州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农民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本月下旬进行听证。现公开征集听证代表12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5日18时30分。
在饭店、旅馆、洗浴等打工的农民将可办工伤险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商店(超市)、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家政服务、网吧等。
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工伤保险人均月缴费标准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一个缴费周期内参保人员出现增减变化的,只需向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变更登记手续,不需要增减缴费数额。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农民工实际人数和实际工资额申报按原办法参加工伤保险。
依据农民工本人发生工伤时所取得的职业资格等级确定其工伤保险待遇。
公开征集12名代表
本办法将在本月下旬进行听证,拟公开征集12名听证代表,其中用人单位代表6名、劳动者代表6名。
用人单位代表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农民工代表必须是上述行业内劳动者,并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报名参加听证的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代表可采取以下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登录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hazz.lss.gov.cn),下载并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发至电子信箱:duwh@hazz.lss.gov.cn。
现场报名:领取和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在工作时间内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地址:郑州市棉纺东路55号社保大厦4号楼310室。传真电话:67758066。联系人:杜文虎。
报名人数超过听证代表数时,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区域和行业分布等遴选确定听证代表,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饭店农民工也将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09-09-11 来源:郑州晚报
摘要: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该局组织起草了《郑州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农民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本月下旬进行听证。现公开征集听证代表12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5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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