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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377.5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发布时间:2009-09-21  来源:贵州日报
摘要:记者日前在(贵州)省民政厅低保处采访看到,拥挤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桌上的电话此起彼伏响个不停,而这些电话多半是全省各地群众打来询问关于低保政策咨询、资金领取各种问题的。

  “我是织金县的农民,我第二季度得到的低保金好像比第一季度少了许多,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第一季度因为是元旦、春节,中央在基本低保资金之外还单独给每个低保对象发放了100元的节日补贴,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补助有升有降,但具体到你领取低保资金的详细情况还请你到当地民政和农村信用社查询!”

  记者日前在(贵州)省民政厅低保处采访看到,拥挤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桌上的电话此起彼伏响个不停,而这些电话多半是全省各地群众打来询问关于低保政策咨询、资金领取各种问题的。作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工作从开展到不断完善,已成为全省群众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最为关心的一项民生工程。

  作为一个欠发达、欠开发,自然灾害频繁,城乡贫困人口较多,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贵州,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全省共有54.5万城市人口享受低保,较去年增加了1.5万人,低保标准从建制初期的平均80元提高到156.9元,低保金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8.09元提高到140.3元;省级(含中央)财政投入从2004年的3.0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8.9亿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不断加大农村救助和农村低保工作力度。2005年,通过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全省全面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94.5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定期生活救助。与此同时,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克座村黄家湾组农民韦跃兵10年前因视力残疾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不堪重负的妻子离他而去,剩下他与一对未成年的儿女相依为命。2002年,他家获准享受农村特困救助,但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可谓杯水车薪,生活仍是举步维艰,全家忧心忡忡。2007年7月,贵州省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韦跃兵一家纳入了农村低保,从根本上解决了韦跃兵一家的基本生活问题,长子韦道峰因此能安心备考,2008年高考以573的高分被大连交通大学录取。农村低保助这位寒门学子圆了大学之梦。

  2007年7月1日开始,贵州省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使全省像韦跃兵这样常年生活困难的256.7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越过了温饱线。低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均等覆盖,开创了从制度上抑制贫困的新格局。

  从农村低保建制的那一天起,贵州省就以高起点、广覆盖为原则作制度设计,保障标准不低于700元、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2008年7月1日, 全省农村低保全面提标扩面。目前,全省农村共有323.04万人被纳入了低保,较2007年增加了67万人,年均保障标准提高到856元,各级财政投入从 2007年的6.08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5.6亿元,全省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应保尽保;15万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加上落实医疗、实物等救助,正常生活得到保障。今(200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增加到4.64亿元。为适应国家调整提高扶贫标准的新形势,贵州省将再次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并适应扩大保障面,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稳定、持久、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记者 杨筱堃)

  随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的全面建立实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加快推进,目前贵州省已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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