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3元,使自治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5元。
该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为民解困的重要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补助资金10月1 日前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 (记者 冯建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3元,使自治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5元。
该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为民解困的重要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补助资金10月1 日前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 (记者 冯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