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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实施城乡贫困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28  来源:新华网
摘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获悉,为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起内蒙古将实施贫困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以加快搭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7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获悉,为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起内蒙古将实施贫困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以加快搭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根据内蒙古新出台的政策,除了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外,凡是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实施范围,又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和五保户,旗、县级民政部门应对其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同时,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倍,且受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突发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家庭,如果基本生活已难以维持,也应列为临时生活救助的对象。

  为规范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内蒙古还就不列入临时生活救助范围、无被救助资格的情况作出规定。(记者任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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