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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年内80%农村五保对象实现集中供养

发布时间:2009-10-09  来源:新华网
摘要: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济南市近日专门出台五保供养意见,力争今年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五保对象“愿进全进”的目标。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8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济南市近日专门出台五保供养意见,力争今年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五保对象“愿进全进”的目标。

济南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年底前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五保供养资金需求方案和承担比例,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五保供养资金专账,纳入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济南市将积极规范敬老院队伍建设,服务人员与供养对象严格按照1:10的比例配备,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管理人员列为正式工作人员,也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为解决五保对象的就医问题,济南市明确,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可通过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资助解决。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市)区、乡(镇)民政部门将通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给予优先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济南市还将积极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服务,要求服装统一,举止端正,护理人员、会计、厨师等设专职负责;定期组织五保对象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供养服务对象病历档案;经常组织供养服务对象进行健身锻炼和康复活动;定期组织五保对象洗澡、理发、剪指甲,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定期组织检查敬老院的环境卫生和院民室内卫生,做到室内经常通风,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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