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为确保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顺利实施,日前,省财政下达对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42135万元,用于对全省县镇(不含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在职教师每人每月100元,离退休教师每人每月75元,这是记者于10月9日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的。
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确保此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