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0月16日电(记者杨玉华)针对特色农业投入多、风险大、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易给特色农产品种养农户造成巨大损失的问题,安徽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鼓励各级政府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发挥农业保险的“稳压器”和“助推器”作用,推进安徽特色农业的发展。
安徽省要求各地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可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实际和农户需求,自主选择特色农产品开展试点,并运用保费补贴或奖励等政策手段,引导、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及农户等)和保险机构自主自愿参与。
保险对象以安徽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选择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优势特色农产品。重点支持开展特色粮经类产品、茶叶类产品、果蔬山珍类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中药材产品保险。
保险责任范围结合农户保险需求合理确定,原则上特色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野生动物、意外事故对投保特色农作物所造成的损失;特色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因疫情强制捕杀导致投保个体直接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在保障水平和费率上,各地可立足本地实际,按照保成本、控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障水平。并由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协商科学确定保险条款和费率。
意见同时指出,各地政府可对投保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对经办保险机构可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