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3日讯 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将试点给农村居民建健康档案。根据省卫生厅昨日发布的《海南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今年12月底前,我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5%。今年,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儋州市和万宁市为试点市县,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展开。今明两年建档工作,以个人基本情况、生活方式问卷、一般性体检为主。各地、各单位根据既往工作基础和现有条件,逐步完善档案内容。
今明两年以参合农村居民为主要建档对象,优先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建档,逐步覆盖到全人群。
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填写的详细项目包括:药物过敏史、既往史:包括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和输血史。疾病、手术 、外伤、输血 、家族史、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生活方式、体育锻炼、吸烟情况、饮酒情况、职业暴露情况等。
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为,乡(镇)卫生院负责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范围,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我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农合医疗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