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这个农村妇女如今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了。”高港区口岸街道张马村57岁的鞠虹笑得合不拢嘴。
记者昨天从高港区获悉,截至10月底,该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14547名失地农民全部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
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社会保障能力的丧失。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居山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我区来看,一般每征用一亩地,就意味着1.5个左右的农民失去土地。过去征地大多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这种方式简单便于操作,但只能保一时,不能管长远。失地农民一旦将有限补偿费用完,生活便没了来源。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长久生计的重要举措。”
今年4月,高港区出台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试行)》。本着“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 “即征即保”和 “先保后征”的办法实施基本生活保障。该区城市建设规划控制区内的失地农民将先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再实施房屋拆迁或土地流转。
“我们正努力让保障成为城市拆迁的突破口。”居山林说,对失地农民实行“先保后征”,让他们的基本生活长期得到保障,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既避免了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社会矛盾,又为城市建设提供了要素保证,有利于加快高港的城市化进程。
此外,该区劳动部门还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援助力度,变“被动”保障为“主动”保障。各镇(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向辖区内失地农民家庭提供援助,并承诺:夫妻双方都没有正式工作、单亲家庭、家庭成员生大病生活困难的,确保1个月内帮助实现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