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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本月起发放

发布时间:2009-12-01  来源:东南快报
摘要:据了解,保障方式分为养老补助和养老保障两种。养老补助针对年满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补助7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养老保障针对50—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缴纳保费后参保农民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障115元/人。

     东南快报讯(记者 金宁津 通讯员 何华清)昨日记者从福清市农保中心获悉,福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本月将陆续发放。

  据了解,保障方式分为养老补助和养老保障两种。养老补助针对年满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补助7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养老保障针对50—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缴纳保费后参保农民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障115元/人。

  目前,玉屏、音西等镇街的141个被征用土地达70%以上的村,均已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申报工作,目前约有4万名50岁以上被征用耕地面积达70%及以上的农民报名参加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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