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丈夫去世,村民组就不给原告母女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无奈之下,刘某起诉至法院。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村民组于5日内给付原告承包地征收补偿款6200元。
案例: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刘某1993年5月与被告罗山县灵山镇某村第二村民组村民王某结婚,并生育一女。1999年王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刘某携女儿在罗山县城关镇一农贸市场内租房做水果生意,至今未与他人办理婚姻登记。刘某和女儿的户口一直在被告处,并承包有责任田,2009年3月,被告村民组在调整田地时没有给原告分配责任田。
2009年5月,被告村民组依据本村集体公约进行了一次土地补偿款分配,每位村民3100元,原告母女未参与分配。
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可以依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其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原告母女在其丈夫死亡后虽到县城做生意,但户口一直在被告处,并在2009年3月份以前分配有责任田,故原告未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应认定被告组织成员资格。
农村丧偶妇女是否有权继续使用责任田
发布时间:2009-12-0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摘要: 只因丈夫去世,村民组就不给原告母女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无奈之下,刘某起诉至法院。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村民组于5日内给付原告承包地征收补偿款6200元。
最新资讯
其他人正在看……
- ·农业受益政策红包 看好种子饲料疫苗
- ·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
- ·关于提高2013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通知
- ·我国制订土地法时机已经成熟
- ·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 将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
- ·农业部公告 第2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31号
-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 ·工商总局发文促进农产品流通
- ·关于201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96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 ·农业部要求及早部署春管春耕备耕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25号
- ·农业部:制订工商业投资农业准入政策
- ·财政部印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意见
- ·我国农业每年产1.4万亿斤秸秆 综合利用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