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将甲型H1N1流感治疗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为唐山市农民群众治疗甲型H1N1流感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据悉,唐山市卫生局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市又一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要举措,将狠抓实施,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将当地政府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对于甲型H1N1流感患者,在入出院标准、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治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可适当放宽使用和支付范围。将磷酸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甲型H1N1流感抗病毒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
沧州疾控中心致信准妈妈防范甲流
本报沧州电(通讯员李更生 记者李家伟)12月2日,沧州市疾控中心发出“致准妈妈的一封信”,有关专家在信中向准妈妈们提出了防范甲流的措施。
沧州市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在信中建议准妈妈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不要到人群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去;二是常用淡盐水漱口,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家庭卫生清洁,远离流感病人;三是在触摸或使用各种物品后,要彻底洗净双手;四是生活要有规律,不要过于劳累,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蔬菜和适度的高热量、高蛋白食物,同时多喝开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