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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有所提高 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万多户
本报兰州11月18日讯(记者吕宝林)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和城市低保物价补贴标准,今年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省政府承诺今年为民所办的14件实事之一———“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稳定城市低保人口物价补贴”,已经圆满完成。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到2007年底,我省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今年以来,根据有关精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均提高了补助标准,使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在下半年达到了45元。再加上市县配套资金,农村低保补差到年底可达到月人均50元。与此同时,省政府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兰州、白银、武威、张掖、酒泉、金昌6市移民中的绝对贫困人口13.1万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至此,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去年的148.54万人增加到161.64万人。今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共计8.32亿元,目前已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倍多。
从2007年7月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到去年年底达到每人每月28元。今年中央财政先后两次提高城市低保物价补贴,到下半年,城市低保物价补贴每人每月达到了58元。截至9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72.6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168元,月人均补差98元。今年已下拨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1.47亿元,同比增加了57.6%,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18亿元,省级列支2.29亿元。
本报兰州11月18日讯(记者吕宝林)“改造农村特困群众危房2万户”,是省政府年初承诺的为民所办14件实事之一。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共完成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42362户,已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今年年初,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农村实施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利用5年时间,每年改造2万户,帮助全省10万多户农村特困群众改造危房。今年是实施工程的第一年,省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由省民政厅牵头承办。
省民政厅在安排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向最困难的地方、危房改造任务最重的地方倾斜。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将住房最危险、生活最困难的农民纳入改造范围;特别对因灾倒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重点照顾,优先安排。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坚持农户申请、村民大会评议、乡镇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和村、乡两级公示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截至目前,全省非地震灾区9560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已圆满完成。地震灾区结合灾后重建,完成危房改造32802户,其中,灾区非受灾危房改造户10440户,受灾重建完成户2236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