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12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刚刚向全省转发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全国妇联等4部门发出的通知,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以推动妇女创业就业。
妇女合伙创业最高人均可贷款10万元
据了解,《通知》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城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农村妇女贷款额度参照城镇妇女执行。
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城市女下岗工、女大中专生等均可申请贷款
根据我省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贷款对象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女农民工、乡镇以上级表彰的先进妇女典型、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办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和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达到规定要求的以女性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简称妇字号小企业)。
其认定条件是:下岗失业妇女必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女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回乡创业女农民工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先进妇女典型必须持有乡镇以上组织颁发的证书或表彰证明;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妇字号小企业必须是女性领办或女性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