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2009年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按照这一通知,今年,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齐齐哈尔,粮食收购将继续执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并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实行敞开收购。
据了解,此次在东北主产区收购的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作为国家临时存储,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黑龙江1.48元/公斤,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执行,生霉粒不超过2%。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3.74元/公斤,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大豆国家标准(GB1352-2009)执行。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指定库点的到库收购价。各指定库点要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非标准品玉米和大豆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指定库点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