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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12-1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摘要:《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回顾与前瞻》中提到: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保持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务院参事、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任玉岭在《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回顾与前瞻》中提到: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保持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改革农地征用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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