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海淀区政府获悉,海淀区对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行了调整,年度最高补偿额从原来的7万元增至18万元,人均筹集资金从600元提升至670元。
与此同时,海淀区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分娩产生的费用,除按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外,可再按照新农合政策的规定享受报销,报销费用累计在住院补偿费用中。
海淀调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 将提至670元
发布时间:2009-12-15 来源:千龙网
摘要:从海淀区政府获悉,海淀区对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行了调整,年度最高补偿额从原来的7万元增至18万元,人均筹集资金从600元提升至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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