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上旬,全市累计销售电视机、洗衣机、冰箱、手机等家电下乡产品26778台(件),先后对12794台(件)家电产品给予补贴,支付农民补贴资金262万多元。
据了解,为了保证资金发放顺利进行,市财政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拨2009年1—9月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依据2008年统计年鉴中的农户数和补贴标准测算并预拨各旗县区共计1888万元。拨付期间,市财政局出台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对中标企业与销售网点的管理、补贴申报程序、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信息报送与协调、应急预案等几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