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低保提标提补工作。
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12元提高到252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55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06元提高到11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65元提高到75元。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保3月底前完成提标提补工作,并发放到位。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
对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也分别提高到1920元和1320元,并将进一步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不断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水平。将城乡精减退职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25元,分别达到225元和185元。
此外,今年还将全面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将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再提高10%,累计救助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3万元,并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的衔接。同时,将把新增的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