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工作法,核心内容是通过“四议两公开”六道民主程序,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事项公开——决议实施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机制,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发动村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真正实现农民群众的事让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其中,围绕着“三农”的核心——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4+2”工作法更是显示出“四两拨千斤”的神奇功力,成为解决当地农村土地管理“老大难”和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力“抓手”。
有了"4+2","老大难"不再难
"有了'4+2'工作法,土地上再难的事,我们也能搞定。"在河南邓州市农村考察中,不少村支书怀着自豪的心情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他们村里土地上的故事。
无论是村庄整治、宅基地管理还是移民安置、承包责任田、土地征用,邓州市每一片与农民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土地上,都有着"4+2"工作法纵横驰骋的天地。
土地整理是农村的大事。2004年以来,邓州市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6个,总投资10647.7万元,整治规模10.11万亩,整理后新增耕地7760亩,亩均增产150公斤。当地同志告诉记者:"在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中,我们都按照'4+2'工作法程序,让群众全程参与。"
项目申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与乡、村、组干部和代表一起参与,实地踏勘,设计实施方案。拟定的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由群众来审定,根据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项目施工中,土方工程、挖掘工程、边沟、植树工程等由当地百姓参与实施,让群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实惠。项目建设后,由群众按照"4+2"工作法,对机井、防护林等产权进行拍卖、租赁和承包,把产权和经营权交给群众。始终把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放在首位,使得邓州市的每一个土地整理项目,都成为农民群众自己的工程,成为百姓心目中当之无愧的"民心工程"。
在一些农村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的村庄整治工作,在"4+2"的助力下,成就了邓州市一个又一个由乱到治、旧貌换新颜的村庄嬗变故事。
在每一项村庄整治工作中,邓州市各村支部都会组织村组干部、党员首先挨家挨户摸情况、征求意见,把整治面积、树林砍伐、房屋拆迁、建房位置等内容,印成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征求意见和建议,补充、完善确定规划方案。对个别思想有顾虑的农户,挨家挨户或发动亲友作通思想工作,争取支持。在确保群众思想工作基本作通后,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对整治方案和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最后在村组内公布表决结果,并将实施后的结果在公布榜这边对照公布。
据统计,三年来,邓州市完成了1853个自然村的村庄整治任务,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其中引进各种项目资金0.9亿元,吸引社会各界捐款1亿元,群众自筹资金达1.3亿元。
对向来是"老大难"的农村宅基地问题,邓州市的经验做法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为龙头,以"4+2"工作法为载体,严格规范管理,彻底解决宅基地管理混乱的难题。当村民建房需要宅基地时,首先由个人提出用地申请,然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查是否符合建房条件,讨论结果在所在村组公开。符合条件的,逐级上报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包括宅基申请户是如何安排的、安排在什么位置、多大面积等情况,向村民予以公示。
"4+2"助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4+2"工作法被实践证明是一把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落实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金钥匙"。在深化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这把"金钥匙"正在发挥出越来越醒目的威力。
记者在邓州市了解到,在国家尚未出台规范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的前提下,邓州市按照"产权明晰、方法创新、惠农富农"的原则,运用"4+2"工作法,积极推动了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
邓州市穰东镇穰东村六组位于镇区北侧,近年来多数农民通过拆旧建新方式迁到了街边、路边居住,出现了"空心村"现象。2006年,该镇正好有一所私立小学正在筹备之中,急需解决用地问题。村两委了解这一情况后,进行了积极引导,让该组村民参加了建校项目的论证,评议由于村内"空心"形成闲散宅基地该不该流转出去,流转的价格如何确定,收益如何分配使用等,最后经过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形成了决议,成功地将村内的7亩多闲散宅基地,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流转给了这所私立学校。
几年来,随着穰东的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镇区东南部商贸区的快速发展,辖区的服装加工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人口形成了向东南部聚集的趋势,而辖区中北部的原服装商贸步行街变成了"不行街"、村庄也变成了"空心村",道路狭窄、污水横流、房屋失修、宅基荒废现象严重,成为广大干群的一块心病。去年初,该村经过多方项目可行性调研,提出了"镇中村"改造工程。在具体操作中,他们运用"4+2"工作法,把该范围内的180余亩集体建设用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通过流转方式引资开发建设商贸街的方案,在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的基础上,交由党员大会审议,让村民自己讨论、自己酝酿。2009年6月份,进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全村到会的68名代表全票通过上述两项方案。目前,全市流转集体建设用地43宗580亩,农民获取流转收益近3000万元。
"4+2"应尽量尽快推广
"4+2"工作法,为邓州市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邓州市有3466个自然村,农村居民点面积达38.5万亩,其中可整治的空心自然村1632个,整治后可新增耕地16万亩。近年来,邓州市抓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机遇,大力开展了以"空心村"为主的"三项整治"工作。依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零星"自然村、"煎饼"脏乱差村整体搬
迁,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在每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中都配套建设供排水设施、垃圾集中堆放点、村民健身娱乐场、小区绿化等基础设施,打造了一批新农村亮点,据统计,全市共实施以"空心村"整治为主的"三项整治"项目638个,新增耕地4.3万亩。
挂钩试点工作开展的关键是农民是否同意,实施成效要看农民是否满意。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邓州市的农民自己对建新区和拆旧区实行集体决策。每一个项目区都必须通过村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来决策,以决议公告和实施结果公示来公布决策结果。挂钩项目调动起了农民群众自建家园的积极性,成为真正的富民、惠民工程。挂钩政策不折不扣地成为真正落实了的好政策。
"'4+2'工作法,应当在农村基层土地管理中尽快推广,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调研考察中,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赵龙表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后,如何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成为重大课题。既要推进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又要做到土地政策"活而不乱",保证农民权益不受侵犯,就需要有一个农村民主管理与决策的制度作坚实的基础。"4+2"工作法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制度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