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这项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一个导向,建立三个机制,实行一个规范,搞好一个统筹”。即: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津贴补贴和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好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据悉,这次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是,从事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卫生服务机构中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时间是从2009年10月1日起。
金水区人民医院院长周国平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很多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价销售。基层工作人员都非常关心是否会影响自己的收入。而实施绩效工资后,将有效提高大家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