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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调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价格

发布时间:2010-11-04  来源:财华社
摘要:中国国家粮食局4日通知,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盛吉林盛黑龙江省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10月28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

中国国家粮食局4日通知,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盛吉林盛黑龙江省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10月28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90元人民币/斤,较2009年提高0.03元人民币/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人民币掌握;收购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 2011年4月30日;收购入库的大豆为2010年国产新大豆,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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