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4日,国家粮食局下发的针对秋粮收购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中,列出了6条监管措施,也再次重申,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违反国务院有关要求,从事与储备吞吐轮换直接相关业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活动,要加以制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及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
事实上,外界对于中储粮此次被暂停的经营性业务知之甚少。这个机构最主要的职责是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最为常见的就是2006年开始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和定期组织的临时储备粮拍卖。这些业务都是“政策性业务”,其所需的收购资金有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贷款,而国家财政则负责承担其储备粮存储期间的相关费用且留有相当的利润空间,毫无疑问,这些政策性业务能为其提供旱涝保收的收入。
而随着中储粮总公司总经理包克辛提出从“大粮仓”到“大粮商”的发展思路,近几年,中储粮的经营性业务也做的风生水起。“这几年中储粮的摊子已经铺开了,各地成立了很多贸易收储公司,人员、场地什么的都弄好了。”一位接近中储粮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贸易收储公司一般是在各个分公司的名下成立的,“几乎每个分公司都有。”再加上其遍布全国各地的几百个直属库所做的购销经营,规模可想而知。另外,据统计2008年年底中储粮从事粮油加工业务的企业已达53家,涉及大米、面粉、食品、玉米、油脂等。
在近两年粮食市场价格不断高涨,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托市收购”经常无法启动的情况下,经营性业务收入在中储粮总收入中的比重自然越来越高,不过,要想弄清楚到底占多大比重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连中储粮的新闻发言人说自己也并不清楚。而之前有媒体报道说经营性收入几乎能占到中储粮总收入中的一半,不过记者未能对此进行证实。“但是现在都被切断了。”那位知情人士说。
中储粮盲目扩张?
其实,从一开始,中储粮就有自我经营的空间和冲动,“中储粮总公司成立之后,一方面要求其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国家需要时调的动、用得上;另一方面,作为一家企业,国资委要对其进行考核,它也需要有自身的一些经营性业务。”一位接近中储粮的人士对记者说。
但市场其他主体的担心确是事实。“其实,中储粮的经营业务和政策业务很难完全区分开,”一位地方粮食局官员对记者说,“他们的政策性优势使得他们在农发行那里是黄金客户,贷款非常容易,这样其经营性业务的开展自然非常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