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益缺乏有力保障。目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各级政府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大量征用农民的土地大多是通过协议出让或划拨等旧的土地征用制度解决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大都强行以低地价征用农民对自己的土地卖与不卖,卖到多少价格几乎没有谈判权利高价转手形成的巨大"土地利润"有些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些流入了开发商个人的腰包。
三是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仍不规范。从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流转的组织化程度低,流转合同不完善等问题。一些公司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大量低价收购农民土地使用有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通过土地"反租倒包"谋利土地征用及其利益分配不透明等不但导致大量土地改变用途而且农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毋庸置疑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些土地。但乱占滥用耕地,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必须坚决遏止。这需要加大土地监察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卫星遥感,行政问责,法律制裁等手段但更需要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克服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十二五"期间最迫切需要推进三方面的土地制度改革: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承包权抵押交易。其中要特别赋予农民宅基地以充分的排他性产权允许宅基地的依法买卖和流转让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对住宅处置同等的权利。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要按照"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三是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要认真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对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坚持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农民享受现代化成果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