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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将加重处罚(2)

发布时间:2010-11-30  来源:济南时报
摘要: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及时启动双低联动机制,安定困难群众生活。凡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或全年累计超过5%的,要启动联动机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或提高低保标准。同时,

  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及时启动“双低”联动机制,安定困难群众生活。凡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或全年累计超过5%的,要启动联动机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或提高低保标准。同时,要认真调研将失业保险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纳入联动机制的意见。要落实好对大中专院校食堂用水、用电价格与居民生活同价政策。

  搞好价格调节基金建设,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不断完善、规范征收、管理和使用行为;尚未建立的,要尽快依法建立;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流通、稳定市场价格、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

  春节前各地原则上不得再上调价格

  加大清费稳价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努力减轻群众负担。着重对涉农、涉企、涉房及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进行清理,凡是未经省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地方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取消,标准偏高的要坚决予以降低;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证管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要完善变更手续,严禁“以证代文”。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确需调整的要报省物价局备案,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

  重点打击恶意囤积恶性炒作

  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重点查处经营者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变相涨价、串通涨价、制造涨价谣传、恶性炒作、牟取暴利等非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深入开展成品油价格、涉企涉农收费、民生价格专项检查和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李绍庆)■市场反应

  “稳价令”是否撼动了市场?

  批发价松动 零售价坚挺

  20日公布的国务院16项稳定物价政策实施一周来成效初显。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对11月18日-24日全国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的平均数据测算,菜、油、肉、蛋价格出现全面下调。

  但记者实地调研发现,尽管蔬菜批发价格下降,但不论超市还是农贸市场,蔬菜零售价格并没有明显松动,高端消费品价格上涨依然明显。此外,北京等一线城市蔬菜价格由于供应充足价格略微下跌,但在大连等二三线城市,蔬菜供应总量减少而造成的菜价上涨问题依然严重。

  批发价松动零售价坚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数据显示,11月18日-24日,全国24个蔬菜品种综合平均价格为每公斤2.98元,比上周下降3.87%;猪肉价格每公斤18.54元,鸡蛋价格每公斤9.08元,与上周相比分别下降1.90%和0.44%。这是今年入冬以后肉和蛋价格的首次回落。

  一位来自山东金乡“大蒜之乡”的贸易商说,这几天各种蔬菜运货量增加,导致批发价格有所下降。“很明显的一点,路上对我们运菜车放行加快了。”

  但是,在北京多个农贸市场里,一些市民反映菜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和前几天一样,没有便宜。”一位北京市民表示:“我们已从新闻里听说国家正在出台政策调控物价,可能传到我们这里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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