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3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许梦盈)我省是全国第一个水利改革试点省,水利部和我省批准的《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湖南省水利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目前,我省已正式启动水利改革试点,将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水利综合改革,为湖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支撑,为全国水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昨日,省委水利工作会议在长沙举行。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水利部部长陈雷,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政协主席胡彪出席。
省领导黄建国、许云昭、于来山、杨泰波、陈润儿、路建平、郭开朗、陈肇雄、谢康生、蔡力峰、刘力伟、徐明华、韩永文出席会议。
建立完善5个方面的改革机制
《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我省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完善这5个方面的改革机制。
一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长株潭地区试点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把相关部门的涉水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对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
二是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各地将当年土地出让收益金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发挥群众投工投劳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对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试行工程总承包和代建等新的建设管理模式,以县级区域为单元组建一个项目法人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建设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分离。而对中小型农田水利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积极推广农民直接参与的建设管理新模式。
四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改革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乡镇水利站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乡镇水利站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逐步达到70%以上。
五是水价改革。城市水价改革率先在长株潭地区试点推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工业和服务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在保障用水基本权利基础上,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农业用水方面,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办法。
抓好水利改革发展的六项重点工作
周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主动、扎实地做好水利工作,推动全省水利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湖南面临的重大机遇,是湖南肩负的重大责任,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迫切需要。全省要准确把握水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人水协调的现代水利体系,要求着力抓好水利改革发展的六项重点工作: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管理,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进水利改革开放,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
陈雷对湖南省近年来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全面推进湖南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扎实开展加快水利改革试点,为全国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板。二要加快解决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三要大力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四要抓紧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五要注重搞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六要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
徐守盛指出,我省要根据宏观形势变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参照水情水系变化等进一步完善全省水利发展规划;要努力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积极发展民生水利,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切实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
城市水价改革先从长株潭试点推行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按三级实行阶梯式计价
我省将根据水的商品属性,在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城市水价、农业水价和农村集中供水水价改革。城市水价改革率先在长株潭三市试点推行,将逐步在其他地区推进。按照《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长株潭地区城市水价改革按照非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价等措施。
我省水价改革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各行各业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合理用水,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价改革整体思路是,城市水价改革率先在长株潭三市试点推行,逐步在其他地区推进,工业、服务业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建立阶梯水价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农业水价在统筹考虑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等问题的前提下,实行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合理分摊”的原则,科学核定供水价格,实行运行管理税收和电价优惠政策,保障集中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长株潭地区城市水价改革作为试点推行。具体而言,城市水价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推进水价改革。非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用量内用水实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价,采用三级阶梯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确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
我省水利将建六大体系
我省力争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将着力构建六大体系。
这六大体系包括,一是建立洞庭湖和四水流域防洪保安体系。二是建立全省城乡统筹的饮水供水安全体系。三是建立服务现代农业的水利保障体系。四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资源水环境生态体系。五是建立廉洁高效的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六是建立引领水利发展的技术人才支撑体系。
我省水利建设基金有6个来源渠道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了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的6个来源渠道,这一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了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将设立生态补偿基金
我省将出台《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流域管理的重点任务,将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基金,重点支持湘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和保护。
在流域管理机制上,将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制度、流域防洪与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占用水域审批及补偿机制等机制和制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将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流域纳污总量控制,从严核定各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排总量,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根据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实行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