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列为吉林省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以来,舒兰市强力推进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舒兰市严格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制,并对每一处隐蔽工程采取影像跟踪,扎实开展重点县工程建设。
舒兰市对每个单项工程都实行了群众义务监督员制度,让每个单项工程的受益村社的群众,都能够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施工的全过程。
他们在水利基层单位选派具有一定水利建设经验和较高素质的水利骨干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全程参加项目的施工建设,全面参与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目前,舒兰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渠系工程渡槽2座、塘坝改建11座、橡胶坝维修3座,累计完成投资1387万元,占计划的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