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农业厅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下达的2011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省将获得3.0949亿元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其中农村户用资金27970万元,计划在20个市(州)87个县(市、区)建设户用沼气池137450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资金2979万元,计划在21个市(州)94个县(市、区)建设乡村沼气服务网点662个。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1年起国家调高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补助标准,我省户用沼气补助标准从1500元/户提高到2000元/户,藏区户用沼气补助标准从2500元/户提高到3000元/户,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未作调整,仍为每个网点补助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