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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全面保护坝区耕地 保护不力的州市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1-09-09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摘要:云南将全面保护坝区耕地 保护不力的州市将被问责

   记者从5日召开的云南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保护有限的坝区耕地资源,云南省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等措施来加强对坝区土地资源的保护。 

  云南山区、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4%,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其中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有1557个,面积仅2.51万平方公里;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有375个,面积仅2.2万平方公里,可利用的平地资源相当有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坝区耕地资源持续减少,土地开发与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了全面保护坝区耕地资源,云南省将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加快编制山地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通过完善规划,将坝区80%以上的现有优质耕地和山区连片面积较大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引导城镇、村庄、产业向坝区边缘适建山地发展,提高各类建设占用山地的比例。

  “保护耕地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核心工作是完善差别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说,对建设占用山区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要求执行;对占用25度以下坡耕地的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补充耕地;对占用坝区优质耕地的,按照占少补多要求补充耕地。

  同时,云南省还将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设立“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坝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与质量”等量化刚性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工作成效差的政府和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对考核名次位列末尾的两个州(市),由省政府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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