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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积极开展绿色无公害蔬菜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15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摘要:四川广元:积极开展绿色无公害蔬菜保险试点工作

  近年来,广元市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支持当地发展特色农业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并于今年启动了绿色无公害蔬菜保险试点。现将其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一、试点目标

  (一)参加试点区县为利州、元坝、朝天(以下简称三区),根据广元市农业局数据资料反映,2011年三区共种植蔬菜1.2万亩,要求每区必须有2000亩蔬菜参加保险,参保率应达到50%以上。

  (二)采取政府主导、业主自愿、县区为主、保险主办、市上协调指导的原则,通过积极稳妥推进蔬菜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品种,为进一步开展全市特色农业保险提供经验。

  二、试点方案

  (一)参保对象及参保方式。

  该市三区集中连片种植的蔬菜种植区,可以乡、村、户为单位集体投保,也可以经济合作组织为单位集体投保。

  (二)保费保障程度。

  以大灾如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为保险责任,保险标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蔬菜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数据资料由利州区农业局提供),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保险金额每季为(大棚果菜主险保险责任1200元/亩,附加险干旱每亩保险责任为300元;叶菜主险保险责任为200元/亩,附加险干旱保险责任为50元/亩。露地果菜主险保险责任500元/亩,附加险干旱保险责任为125元/亩;叶菜主险保险责任为200元/亩,附加险干旱保险责任为50元/亩)。

  (三)保险期限。

  一年:大棚承保三季(果菜两季,叶菜一季),露地承保两季(果菜一季,叶菜一季);保险责任期间自蔬菜种植成活后开始,至保险蔬菜收获时为止。

  (四)保险费率。

  (1)大棚蔬菜

  按每季保险费率主险6%、附加险7%分别计算;果菜蔬菜保险每亩每季一般灾害保险费为72元,附加险干旱每季保险费为21元,每年共2季,需交纳保险费186元/亩。叶菜蔬菜保险每亩每季一般灾害保险费为12元,附加险干旱每季保险费为3.5元,叶菜合计为15.5元。全年共计保险费为201.5元。

  (2)露地蔬菜

  按每季保险费率主险9%、附加险10%分别计算;果菜蔬菜保险每亩每季一般灾害保险费为45元,附加险干旱每季保险费为12.5元,全季需交纳保险费57.5元/亩。叶菜蔬菜保险每亩每季一般灾害保险费为18元,附加险干旱每季保险费为5元,叶菜每季保费合计为23元。

  (3)免赔率

  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20%。

  (五)缴费方式

  农民承担保险费的25%,即农民需交纳大棚蔬菜50.38元/亩,露地蔬菜20.13元/亩。

  (六)财政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

  除农民自行交纳的25%保险费外,其余保费资金由各县(市、区、园区)财政补助。

  市财政根据市级预算安排情况和各地蔬菜保险开展情况实行定额奖补,一年一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各县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政府补贴总额的一定比例内安排奖补资金。

  (七)理赔支付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保险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投保农户,或由保险公司委托的机构代为支付。

  (八)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担

  根据川府发(2007)41号文件精神,采取政府与人保财险广元市公司联办的合作方式。实行三区范围内蔬菜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保费3倍以内封顶并承担在此以内保险赔付责任的方案。三区蔬菜保费赔款在当年蔬菜保费的2倍以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款在当年蔬菜保费2-3倍的部分由保险公司与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

  (九)使用条款:

  参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蔬菜保险试点纳入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履行的各项职能,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蔬菜保险试点工作。

  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我市蔬菜保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市委、市政府目标督察办制定蔬菜保险目标考核办法,加强督导和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各地蔬菜保险的实际情况拟订奖补方案,落实奖补资金。

  市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蔬菜疫情预警预报和防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组织保费收取,协助保险公司认定灾害损失,共同搞好查勘定责工作。

  人保财险广元分公司所属县区公司具体负责蔬菜保险的签单承保工作,协助农业部门做好查勘定责和灾害理赔工作。

  各县市区、园区应将蔬菜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考核范围,明确部门职能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今年蔬菜保险试点工作自文到之日起正式启动,于8月20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工作,10月底完成各项资金结算。12月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试点成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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