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曾经以狩猎为生的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猎民们,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1553元,比2005年增长299%。2011年,在这个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建旗60周年的时候,这里的花园式社区、木耳种植基地、食用菌养殖基地、立体农业生态园、罗曼鸡养殖场……昭示着人们今后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1996年禁猎后,鄂伦春族猎民放下猎枪。但是,由于起初不会从事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生活主要靠国家补助。
从2005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对鄂伦春自治旗实施区域性帮扶,一批种植、养殖项目相继在此落地,全旗7个猎民村全部建立了集体发展项目。截至2010年未,鄂伦春自治旗完成“十一五”计划目标的191.5%,5年累计引进招商项目73个,到位资金11.75亿元,并且荣获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先进旗县、旅游重点旗县、国家优质粮生产基地、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