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生猪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重点抓好以口蹄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落实养殖监管;对全市生猪开展查漏补缺,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和新补栏的生猪,及时组织补免补防;科学有效的实施生猪疫病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二是抓好消毒灭源。指导养殖户对圈舍开展经常性的科学消毒,有效消灭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减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是依法严格检疫监管。规范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对检疫中发现的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处置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非法收购、加工、运输、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生猪疫病监测。进一步加大生猪疫病检测力度,增加检测数量、范围、频次,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增强防控主动性。
五是强化应急管理。从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能力保障等方面,为应急处置做好充分的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通畅,一旦发生大的生猪疫情,迅速启动《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快速、果断处理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