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食安【2011】06号和兴食安办【2011】84号文件要求,阿尔山市农牧业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自9月14日至9月18日利用五天时间,对全市烧烤店和羊肉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对象为烧烤店、火锅店和肉类市场,重点是对羊肉屠宰、加工、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进行排查,要求经营动物产品必须附有检疫证明或检疫标识。同时向广大经营户传达内食安【2011】06号和兴食安办【2011】84号文件的内容和精神,提示广大经营户提高合法经营意识,不经营加工未经检疫、未付检疫证明和标识的羊肉和其他动物产品,禁止掺杂使假,确保肉类品质安全。共检查各类经营户40多家,查封、扣押未经检疫和未付检疫证明(或标识)羊肉69公斤、其他动物产品18公斤;立案3起,将按法定程序对违法案件做进一步处理。
为确保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继续加大羊肉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法经营行为,严控未经检疫和未付检疫证明、检疫标识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加工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