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人管护,设施被毁、被盗而导致效益普遍较低的实际,近年来,元宝山区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就迅速落实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落实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归属,办好移交手续。项目建成后,元宝山区农发办将产权移交给当地村委会管理使用,与其签订工程移交和管护协议书,将村委会作为管护农发项目的主体,明确职责和任务,并督促村委会落实好工程管护措施。
明确管护责任,搞活项目经营权。本着宜包则包的原则,把项目经营权对外承包。由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落实管护责任,若项目设施发生损毁,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在服务过程中收取一定的管护费用。
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手段。制定管护制度和措施,将其写进村民公约,张榜公布,告知村民。同时,结合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进行工程管护,做到项目竣工,管护到位,确保已建成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