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的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验收组赴水城县水利局验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通过验收组打分,水城县以综合评分96分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据悉,2009年8月,水城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50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之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共投入宣传经费50余万元,同时培训专兼职水土保持监督员,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7个、共督促项目单位投入水土保持专项治理经费2.85亿元,拦挡弃土弃渣1560余吨,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面积5.3平方公里。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验收组一致认为,水城县高度重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三提高”目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培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顺利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