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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试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破解农民贷款难

发布时间:2011-09-30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陕西省咸阳试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破解农民贷款难

    9月1日,咸阳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研究审议并原则同意《咸阳市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这意味着咸阳将率先在全省从制度上规模化探索破解农民贷款难,用不了多长时间,咸阳农民创业致富需要大额资金,都可将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向相关金融机构贷到款项。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因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法律规定不得抵押。制度瓶颈之下,农民有资产却难以用之抵押贷款,同时也形成银行对农民特别是大额贷款的难贷款。咸阳此次出台的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以后咸阳农民在种养殖上扩大规模,开厂办店跑运输等经营行为确需资金需求的,都可将住房作为抵押,在一定时限内贷到最高额度为住房评估价值40%的款项。因为农房贷款牵扯房屋确权登记、价格评估等诸多环节,目前,咸阳这项试点正由人行市分行、市农信社、国土、建设、司法、法院等多个金融机构和部门联手在旬邑、泾阳两县现行试点。不久,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在全市逐步推开。 

    据了解,目前我国仅在沿海浙江、福建以及重庆等个别地方开展这项试点,我省以地级市为单位大规模开展此项试点仅咸阳一市。而去年5月在旬邑县开始的农房确权登记贷款业务试点业务开展一年多来,已有52户农民用房产证抵押贷款1190多万元开展经营性收入活动,23户农民通过办理房产证置换产权在集镇街道、县城、咸阳、西安等地购房,同时集镇及县城附近农村房屋出租率及买卖率较往年分别增30%和10%。据专家介绍,大面积推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将有利于加快农村房屋产权流转,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有效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更会对推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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