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2010年退牧还草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和农牧业厅下达的工程总投资11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9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禁牧35万亩;草地补播46万亩,其中:实施补播26万亩,将20万亩草地补播工程调整为配套人工草地节水管道3.2万米、控制面积1.5万亩;棚圈建设66座、13200平方米。建设地点安排在小佘太镇、明安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禁牧围栏涉及牧户1740户、5894人。
饲料粮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牧还草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禁牧饲料粮补贴标准按每年每亩5.5公斤计算,每公斤饲料粮折现0.9元。禁牧35万亩每年补贴饲料粮192.5万公斤,折现173.25万元,五年补贴饲料粮962.5万公斤,折现866.25万元。
一、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在2011年2月2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后,4月开工建设,到8月中旬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完成草场禁牧围封35万亩,完成任务的100%;完成草地补播26万亩,完成任务的100%;完成人工草地节水管道建设3.37万米,完成任务的105.3%。;完成棚圈建设136座、34140平方米,完成任务的258.6%。
二、饲料粮补贴款发放情况
饲料粮补贴款的发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享受饲料粮补贴款的农牧户重新进行核定,在项目区各村进行张榜公布,并与农牧户签订了退牧还草合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分年度发放饲料粮补贴款。2011年年底一次性发放饲料粮补贴款173.25万元。
三、加强项目管理与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旗长任组长,副旗长任副组长,畜牧局、发改、财政、审计局及项目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项目批复实施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各项事宜。实施项目的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和管理体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在具体的工作钟主要采取了十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利用GPS对项目区四至界线和各片点进行测定,编制了棚圈建设方案、作业设计书、设计图。二是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了招标,在招标网上发布公告。经过对竞标企业的实地考察和专家评标小组的综合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三是实行合同制。与设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与苏木镇及项目户分别签订建设管护合同;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合同。四是实行监理制。聘请呼伦贝尔市雨润生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保证退牧还草工程按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顺利实施。五实行法人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为法人代表,是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协调项目整体工作实施和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六是实行目标责任制。旗长对项目负总责。旗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实施的苏木镇层层落实退牧还草工作目标和签订责任状,保证项目的目标、任务、粮食、资金、责任五到位。在工程建设中具体抓好四个环节,一抓项目管理环节;二抓工程质量环节;三抓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四抓工程建后管护环节。七是加强技术指导。从围栏、补播、草原改良、人工种草、棚圈建设、舍饲圈养、疫病防治和秸秆加工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八是落实管护责任制。旗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区政府农牧户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旗草原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内退牧草场的管护工作,同时加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和破坏草原及草原保护设施的不法行为。九是加强了档案管理。抽调了专职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形成的文书、工程、声像、财务档案进行了搜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实行了统一管理,使档案管理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十是实行退牧还草公示举报和监督稽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违约现象一经核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三专一封闭”制度,按工程任务、进度拨付资金,实行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帐册、凭证与实物相符,未发生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现象。同时,旗项目领导小组按工程进展情况,委托旗审计局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饲料粮补贴兑现进行跟踪审计。
通过项目建设,五年后,项目区草原植被达到有效恢复,每年新增牧草520万公斤,新增产值208万元。同时部分牧民转产从事二、三产业,一方面可减轻草原负担,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收入来源。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牧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舍饲圈养水平显著提高,农牧民收入稳定增加,全面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