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草原保护与建设力度,巩固全市生态建设成果,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草原和乱开滥垦草原行为,维护草原生态安全,促进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征占用草原和乱开滥垦草原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将对全市2000年和2007以来,非法开垦草原、各类违法征占用草原;非牧民占用草原,草原承包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使违法征占用草原和乱垦滥开草原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植被得到恢复。对征占用草原和禁垦草原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制止或违法审批、越权审批造成乱开滥垦草原和违法征占用的,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对草原承包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落实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清理整顿走过场的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