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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大余县注重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拓宽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

发布时间:2011-10-21  来源:大余县新村办
摘要:江西赣州大余县注重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拓宽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小城镇建设。一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体制,切实增强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如乡镇通过改造小城镇范围内的旧房区、空心房,挖掘空闲地、废弃地、荒芜地,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项目,经政府验收同意后,对乡镇按同等盘活地面积奖励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土地利益最大化;对在圩镇范围内足额收取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卫生服务费、占道经营费和固定摊点租赁费,除按国家规定上缴的部分外,全部返还乡镇用于圩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维护建设。二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结合实际,拓宽小城建投融资渠道,面向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筹措建设资金,大力推行小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经营企业化、设施享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加大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改革力度,鼓励以股份制、合资、独资等灵活的形式成立市政管理公司,承包小城镇的设施维护、环卫清扫、垃圾运输、污染治理等任务,实现“以小城镇养小城镇、以小城镇建小城镇”的建设良性循环。三是搭建融资平台。在政策允许下,政府鼓励、支持小城镇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融资,筹措建设资金,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发展。如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依法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小城镇、中心村采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兴办企业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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