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瘦肉精”监管和节约用水工作,环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对“瘦肉精”监管和节约用水部门职责分工做了进一步明确,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和《关于明确节约用水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在“瘦肉精”监管职责分工上,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从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集贸市场销售及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都做了明确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在节约用水工作职责分工上,针对环县十年九旱和水资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由水务局牵头,会同发改、住建、物价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和协调解决全县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水工作要求。



